(一)护理记录描述要客观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。
(二)文字工整,字迹清晰,表述准确。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,应当用红笔双线划在错字上,并签全名。不得采用刮、粘、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
迹。
(三)眉栏项目填写完整不空项、清楚、无涂改。
(四)护理记录单均用蓝黑签字笔书写。
(五)记录内容:
1.患者的生命体征、主诉及与护理有关的阳性体征、医嘱落实情况、护理措施和效果。
2.手术患者要记录手术方式、麻醉方式和伤口敷料等情况。
3.详细记录各种管道名称、引流方式、引流物性质和量等情况。
(六)生命体征至少每小时记录一次。重要治疗、护理记录时间应精确到钟。
(七)记录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结果及患者的反应情况。
(八)抢救后六小时内完成护理记录。
(九)专科观察记录按科内统一规定记录。